普通仓库或冷库能建多大?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如何确定?
本文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下文简称《规范》,文末可下载电子版文件)
讨论对象: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分类
适用范围:本文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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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期头等仓为大家整理了仓库火灾危险性分类的相关内容(点此查看:什么是丙二类,甲乙丙丁戊类仓库如何区分),本期推文我们继续第二部分“能建多大”的问题,为大家普及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知识。
能建多大既是开发商、业主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仓库是否合规、客户能否使用的重要判断标准。仓库能建多大的影响因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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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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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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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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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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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允许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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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耐火等级如何确定、有何限制
仓库的耐火等级直接关乎“能建多大”的问题,它限制着仓库的最大建筑面积、单个防火分区最大面积、层数;并且甲、乙、丙、丁、戊类仓库的耐火等级都是有明确规定的,不可随意设置。
1、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应如何确定?
耐火等级是依据仓库建筑的墙、柱、梁、楼板、屋顶承重构件、疏散楼梯以及吊顶等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来细分的,仓库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并且从一级到四级耐火能力减弱。
耐火极限是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至失去承载能力、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所用时间,用小时表示——就是被烧坏的最大时长。
例如下表,一级耐火等级的承重墙的耐火极限是3小时,就是受火燃烧最多3小时后承重墙即将失去承重作用。
头等仓注:数字单位为小时,是仓库的耐火极限
头等仓顺口溜简单记:
一级都不燃,二级吊栅难,三级屋顶吊顶加隔墙,四级只剩防火墙不燃。
2、甲乙丙丁戊类仓库,耐火等级有何规定?
仓库耐火不低于二级:
头等仓顺口溜——高层高架甲类仓,多乙多丙液可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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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仓库(货架高度大于7m且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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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仓库(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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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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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
仓库耐火不低于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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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层乙类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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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多层丙类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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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丁、戊类仓库
仓库耐火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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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规范》另有规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仓库,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仓库的占地面积与防火分区
1、《建规》里的一般规定
防火分区(fire compartment)是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如下表所示,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与耐火等级共同限定仓库的最多允许层数、最大占地面积、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表示不允许建造)
提示:
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是两个概念,尤其是多层建筑,占地面积是底层或标准层在地面上投影的面积,建筑面积就是各层的面积都要累加的。
举例说明:
丙二类仓库——即能存放丙类火灾危险性第2项物品的仓库,当耐火等级是一二级的时候,每座【单层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是6000平方米,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如果是【多层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是4800平方米,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
2、实际操作与特殊限制
(1)规定面积与实操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大部分仓库会建到上表规定的3-4倍。
例如,目前大部分物流地产大开发商新建的仓库大多是丙二类仓库、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仓库最大占地面积应该是6000平方米,但实际操作中常常按照24000平方米建造,已经比一般规定增加了3倍,这种仓库也是合规的。
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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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增加3倍的情况:
当建筑功能以仓储为主或建筑难以区分主要功能时,应按本规范有关仓库的规定确定。但当分拣等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完全分隔时,作业区和储存区的防火要求可分别按本规范有关厂房和仓库的规定确定。
其中,当分拣等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完全分隔且符合下列条件时,除自动化控制的丙类高架仓库外,储存区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和储存区部分建筑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规范表 3.3.2(不含注)的规定增加 3.0 倍:
(1)储存除可燃液体、棉、麻、丝、毛及其他纺织品、泡沫塑料等物品外的丙类物品且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
(2)储存丁、戊类物品且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3)建筑内全部设置自动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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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增加1倍的情况:
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除冷库的防火分区外,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 3.3.2 条的规定增加 1.0 倍。
(2)一些仓库的特殊限制
对于甲乙类仓库、冷库、石油库、煤均化库、硝酸铵仓库、电石仓库、聚乙烯等高分子制品仓库、尿素仓库、配煤仓库、造纸厂的独立成品仓库、粮食平房仓、单层棉花库房、冷库等,规范中做了特殊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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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相应类别地上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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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耐火等级冷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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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库区内的桶装油品仓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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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耐火等级的煤均化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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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建造的硝酸铵仓库、电石仓库、聚乙烯等高分子制品仓库、尿素仓库、配煤仓库、造纸厂的独立成品仓库,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时,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 1.0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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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耐火等级粮食平房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 12000㎡,每个防火分区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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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00㎡;三级耐火等级粮食平房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 3000㎡,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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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耐火等级且占地面积不大于 2000㎡ 的单层棉花库房,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2000㎡。